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及研究機構科技發展績效評估注意事項」,行政院為辦理所屬各機關及從事政府科技計畫研究機構之科技發展績效評估,以提升科技發展水準,有效運用研發資源,特訂定旨揭注意事項。
科技發展績效評估作業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會同科技辦公室辦理,評估結果提報行政院。
評估作業週期原則每3年一次,符合下列條件之行政院所屬機關研發部門以及政府編列科技預算補助、捐助或委辦機構(以下簡稱研究機構),列為當年度擬受評對象:
(一)年度科技預算100億元以上之主管機關,其研究機構近三年科技預算均大於1億元以上者。
(二)年度科技預算未達100億元之主管機關,其研究機構近三年科技預算均大於1,000萬元以上者。
(三)教育部已建立大學評鑑機制,各大學評鑑由該部逕辦,免納入受評,另營利單位亦免納入。
納入當年度受評清單者,應於次年2月底前提送研究機構科技發展績效初審資料,包含前次受評意見回復、研究機構近3年科技成果及自評報告、主管機關初審報告等相關文件。
國科會為能提高審查作業之效能,並長期系統性的保存審查相關資料,特因應現行研究機構績效評估審查之作業流程,建置本平台,針對各主管機關提報之研究機構科技發展績效初審資料審查作業,提供線上操作介面與管理功能,藉以提高審查作業效能並節省行政送件成本。
本平台主要使用者包括研究機構承辦人聯絡窗口、部會總窗口、國科會承辦人,以及審查委員等。
科技發展績效評估作業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會同科技辦公室辦理,評估結果提報行政院。
評估作業週期原則每3年一次,符合下列條件之行政院所屬機關研發部門以及政府編列科技預算補助、捐助或委辦機構(以下簡稱研究機構),列為當年度擬受評對象:
(一)年度科技預算100億元以上之主管機關,其研究機構近三年科技預算均大於1億元以上者。
(二)年度科技預算未達100億元之主管機關,其研究機構近三年科技預算均大於1,000萬元以上者。
(三)教育部已建立大學評鑑機制,各大學評鑑由該部逕辦,免納入受評,另營利單位亦免納入。
納入當年度受評清單者,應於次年2月底前提送研究機構科技發展績效初審資料,包含前次受評意見回復、研究機構近3年科技成果及自評報告、主管機關初審報告等相關文件。
國科會為能提高審查作業之效能,並長期系統性的保存審查相關資料,特因應現行研究機構績效評估審查之作業流程,建置本平台,針對各主管機關提報之研究機構科技發展績效初審資料審查作業,提供線上操作介面與管理功能,藉以提高審查作業效能並節省行政送件成本。
本平台主要使用者包括研究機構承辦人聯絡窗口、部會總窗口、國科會承辦人,以及審查委員等。